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为有罪的人。所谓被告...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是否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的故意。《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其他人以夺走、纵放被押解人员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人犯的监督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行为的对象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监狱、看守所等关押场所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予以劫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区分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押解人犯从广义上讲也属于一种公务活动,因此,劫夺被押解人员也具有妨害公务的性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不同,本罪必须具有劫夺人犯的目的,而妨碍公务罪不具有此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劫夺被押解人员的意图,仅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妨碍押解工作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二)关于罪数问题。行为人因使用暴力方法劫夺被押解人员,造成押解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杀害押解人员后劫夺被押解人员的,或者劫夺被押解人员后为灭口又杀害押解人员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