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次都流拍,法院可以组织变卖,如果变卖不成功,法院还可以找债权人协商,问债权人要不要以第三次流拍的保留价或者变卖的价格直接抵债,如果债权人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三次都流拍,法院可以组织变卖,如果变卖不成功,法院还可以找债权人协商,问债权人要不要以第三次流拍的保留价或者变卖的价格直接抵债,如果债权人不接受,房屋可能要退回给债务人,但是法院还有权继续查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会。司法拍卖房产,只要被执行人在成交前能还清债务,或提出合理可行的还债方案并初步实行,都有可能导致不拍的。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 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 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相对而言,第一种流拍处理程序更为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其虽然仅是针对股权拍卖做出的规定,但对于其他财产如实物财产的拍卖应当可以参照适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9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