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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存在治疗过错,需要鉴定明确,要看详细病历分析,诊疗活动非常专业,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复杂,需要对整...
属于医疗损害。可协商解决,也可直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要看详细病历,诊疗活动非常专业,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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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遭遇的这种情况,心里着实憋着一股火,根据我多年担任医院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经验来看,我的意见是: 1、这种医院也是大医院,因此没有人敢拍板说他们错了,由他们来担全责,对你们进行全面赔偿,所以医调委根本就不用去,徒增烦恼,延误时间; 2、你的这种情况属于误诊和重大医疗过错,就损害的结果来看,你本是问题并不引发这种损害结果,即使手术有风险也不会包含这种情况,所以医院应负全责; 3、此种损害结果已构成残疾,在诉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医疗过错鉴定、包括误工、后续治疗、营养等费用的鉴定,如果条件不行的话,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其他的问题,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增加诉讼请求。
属于医疗损害,及时委托律师,复印病历,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之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院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病例误诊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如果病理误诊是由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疗技术难以预防或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准确诊断引起的,则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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