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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去处理那么在系统里就会显示交通违章未处理,以后车捡和执照年审都会过不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双方都没报警处理,只要能自行协商处理好损害赔偿事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并不需要报警,也不会产生什么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有影响。违章超过3单未处理的,交警在道路上发现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留驾驶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核实重量、体积和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货物。不能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出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扣押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件严重复杂的,经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故车辆和扣押物品。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依法处理被扣留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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