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和缴纳标准因案件情况而异,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标准和方法也不同。根据《缴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缴纳办法不同。(1)财产案件受理费和缴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缴纳费用可以网上搜索诉讼费计算器计算。(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仅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按件支付。非财产案件涉及财产纠纷的,按不同情况分别收取。如果当事人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相关事项,应当交纳相应的申请费用,例如申请保全的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等。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统称为其他诉讼费用。例如申请鉴定费用、申请评估、拍卖的费用等。
民事诉讼反诉诉讼费包含的内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3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