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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委托律师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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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除劳动合同外,薪水卡、、单位盖章确认的薪水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工人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工服、与公司管理人员的聊天记录等能够形成证据链的话,也可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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