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开庭审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或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以上两种均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合议庭认为应当再次开庭的情形,才...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判决、执行等阶段。根据有关规定,书记员应当在法庭审理离婚前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决定进行调查。最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判决、执行等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开庭审理离婚前,书记员应当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人员决定进行通过当事人称述、举证、质证等方式进行调查,再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审查起诉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九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