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转让所有权需要支付印花税,所有权转让双方应按所有权转让书支付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证明书为应纳税证明书:(一)采购、加工加工、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库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合同性质证明书(二)产权转移证明书(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片(五)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证明书。
是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2、因此,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 4、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即扣除印花税后的余额。
关于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欠的问题,根据《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欠》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都应自行完税。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当事股东作为立据人,属于印花税法定纳税义务人,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但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股权转移书据的持有人,当事股东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9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