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参与分配的时间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执行财产执行完毕的理解,金钱等动产应当实际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或者转移至债权人指定账户,并被申请执行人实...
参与分配的时间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执行财产执行完毕的理解,金钱等动产应当实际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或者转移至债权人指定账户,并被申请执行人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绝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一般先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然后才能债权人受偿。如果是企业,工资要最先发下去。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第二款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案例中,张某申请执行及财产保全在先,故张某拥有优先受偿权,应先于贺某对法院查封的黄某在A地价值30万元的房产进行受偿。对该房产剩余款10万元,再由贺某受偿。贺某受偿后,应当申请法院执行黄某的其他财产,用以偿还其余20万元欠款。而梁某由于未向法院申请对黄某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措施,故对该房产无权要求参与执行分配,只能向法院要求执行黄某的其他财产,偿还其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假如债务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财产又该如何分配?上述案例中,假如债权人贺某、梁某发现黄某除在A地的房产以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可以在张某对该房产执行完毕前,向某县法院申请参与对黄某房产变卖款按比例分配。此外,假如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所有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许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只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其赔偿顺序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决定,法院的债权人将优先赔偿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债权人基于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无论作出执行依据的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之一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移交破产管辖法院,暂停执行程序;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恢复执行;未清理或者清算的,撤销、注销或者关闭,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参照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已经取得债务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有权在被执行财产执行完成前提交参与财产分配的申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制定分配方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顺序进行清偿。其余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按照各债权比例赔偿。财产分配后,被执行人应继续清偿剩余债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继续依法执行。(3)被执行人为非企业法人的,非企业法人既不能适用破产制度,也不能适用公民。在其他组织和特殊情况下,企业法人的参与分配制度只能按一般规定进行分配,即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债权比例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