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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但已经分家了,这能不能作为离婚的借口离婚呢

2022-07-06
(dd.d).()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提议离婚的借口是多种多样的,如一方有婚外情、得病、劳改、受凌虐等,这些都是能够成为诉讼离婚的借口。但这些都不能作为衡量可否允予男女两方离婚的根据。就分家而言,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原由导致夫妻分家。但有些分家夫妻经过一段时间后却重归于好,也有的虽分家,相互却未产生太大的冲突,经作事作两方破镜重圆。反之,有些夫妻虽未分家,相互却无共有话语,在生活中相互毫不关心,互相猜疑,互不相信,同床异梦,感情裂隙很深,有的甚至达到完全破碎的程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限定,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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