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先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
一是在签订合同要考察加盟企业的基本情况。会员在签订会员合同前,必须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状况、是否具有特定产品的经营资格、是否具有商标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律师解答 签了加盟合同违约的,违约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要是违约的金额比实际损失小,那么当事人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违约金额。要是违约金额远远大于实际损失,那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减少要支付的违约金额。
目前,为了能够快速开店,很多人会选择以加盟的方式经营,如果因为加盟合同产生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要了解清楚特许人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资质和履约能力,是否尽到信息披露的义务。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须为合法成立的企业,有成熟的经营模式、经营体系和指导加盟方经营的能力。特许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到信息披露的义务,使加盟人充分了解加盟经营情况及风险。 如果特许人不具备相应条件、能力,或者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甚至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加盟方有权撤销或者解除合同。 再次,要看合同约定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公平合理,特许方是否尽了提醒、说明、告知的义务。大多数加盟合同都采用格式条款,如果合同约定不公平或者未向加盟方提醒、说明,损害加盟方合法权益的,加盟方可以主张无效、撤销。 如果特许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加盟方可以要求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此外,为保护加盟方权益,法律赋予了加盟方在合同签订后的合理期限内反悔,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加盟方可根据需要选择协商和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双方纠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退加盟费,1.首先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