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所需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
一、交通事故调解所需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交警来到现场探查后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以下期限开始调解: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A.伤者治疗基本结束、痊愈出院或者出院疗养,没有留下残疾的; B.当事人可能已经留下伤残,但是书面表示放弃申请伤残等级评定的。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指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伤残评定结论之日起开始计算调解时间)。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关于调解开始时间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