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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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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凭提取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何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步:审核:经初步审核后,如发现提交的材料缺失或无用,应当场退还给申请人。第三步:收到答复:初步审查通过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提交的材料原件。第四步:银行贷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由经办银行转入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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