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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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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发布的公告应当在全国性的报刊上登载。
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票据上其他签章效力的认定。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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