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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评定,对评定结论不服的话,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复查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残疾鉴定程序需要区分是自行委托还是双方申请法院鉴定。受害人自行委托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赔偿义务人不服并有足够证据反驳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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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2、填写《员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并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诊断表》,加盖医院公章,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4、员工工伤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书、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市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6、残疾、烧伤等体表残疾人应提交残疾部位四寸彩色照片;7、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1.可以的。 2.如果劳动者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伤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因此,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此时受害者个人可以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里的鉴定就不是工伤鉴定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损害受害者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但是,个人单方面委托进行的鉴定,在诉讼中,可能因为对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而重新鉴定。因此,建议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职工伤残鉴定不能申请仲裁,但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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