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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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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和的区别是以登记时间为界限,之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法定共同所有制,双方自结婚之日起取得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法律允许双方就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个人所有、全部个人所有。双方登记结婚后的工资收入在法律上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希望工资属于个人所有,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双方的收入进行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约定优于法定,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利益,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予以认可。
根据我国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双方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也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从上述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在遗嘱继承中,可以将遗嘱人交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视为留给整个家庭的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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