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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要件就属于。 2、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既可能是集体性质的,也有可能是私人所有的。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3、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只要符合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就成立了。 1、主体要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不代表与公司之间就没有劳动关系,只要是接受用人单位聘用,在单位任职的,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依然属于公司、企业的人员,主体要件是没问题的。 2、利用职务便利。 3、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4、数额较大。
雇佣侵占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主要取决于侵占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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