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 (1)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长期为40年; (二)工业用地长期限是五十年; (3)综合或其他用地长期为50年 (四、居住用地长期为70年; (5)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土地租赁合同也是属于租赁合同,因此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但是期限届满之后,还可以就该土地续租。租赁的期限一般总共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