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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开庭时间是: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
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开庭时间是: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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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正式开庭审判之前要有一个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大致是这样: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法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告知当事人权利,公示合议庭成员。双方收集证据。双方交换证据。 当以上这些完成后才能庭审,时间不会太久,因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结期限是六个月,可以延长。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所以再规定时间内必须要结案的。
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开庭时间是: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的,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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