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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店面遇到拆迁时,租赁人在收到告知书后应当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同时可以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
1、要求拆迁方给予门店装修补偿(政府有相关规定,觉得太低,可以出具当初的装修单据,也可请第三方评估在拆迁公告发布日的装修费用); 2、要求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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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拆迁方给予店铺装修补偿(政府有相关规定,觉得太低,可以出具原装修单据,也可以请第三方在拆迁公告发布日对装修费用进行评估);2、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类似店铺继续经营,并要求在此期间停业损失(按日计算,可以以往日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损失的凭证。当然不是全部,你的货还在,拆迁方也不会给)。三、一次性给予停业补偿,自行寻找门面;要求业主立即返还押金,停止收取租金或返还提前支付的租金。如果合同有规定,也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四、协商到正式拆除期间继续营业,但不给或少付租金。
房屋拆迁不仅需要照顾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对于该房屋的的承租人的合法利益也同样不能侵害,有一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情形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获得费用 3、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拆迁补偿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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