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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是跟到人走的到哪点读书学籍都要到哪。 小升初转到外省学习,家里的学籍也要注册。 1、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从入学就要办理学籍,而且是唯一的学...
1、需要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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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参照下,提供转学籍在泰顺入学的资料:《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学生及监护人转学申请报告;(二)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三)学生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第二十二条转学一般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或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毕业年段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各学段起始年级未读满一个学期者,不允许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外国孩子在天津上小学,需要孩子监护人的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合法居住证明、监护人就业证明、孩子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想入学的孩子的年龄也必须符合入学要求。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国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的子女申请天津小学义务教育,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学区的教育局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明。
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本市市区学生在本市内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也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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