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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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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1%; 生育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0.8%。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8〕340号)和(佛人社〔2018〕333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5599元调整为6059元,单位缴费比例从4%下调至3.5%,个人缴费比例维持不变。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从0.5%调整为1%。 三、以上调整从2019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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