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文义来理解,“因感情不和”是对分居原因的限定,如果不是感情不和以后才导致分居,而是因为各种学业、工作或者住房问题等原因导致分居的话,满两年甚至以上,法院也不会准许离婚的。这一条件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的说法是错误的,带着这种认识,可能酿成巨大的错误,比如构成了重婚罪。总之,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110ask.com小编提醒你注意,没有民政局发的离婚证,也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就不要急于结婚,以免酿成大错。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4、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分居离婚中分居的时间是一方面的,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其他的条件,就比如说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分居的,这里只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否则的话也是不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