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
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以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时效,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申请有时效性中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延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原因:(一)不可抗力;(二)限制人身自由;(三)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工伤认定的时效可以中断,中断后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工伤保险条例》对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伤保险保护受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目的,从各方面保护职工权益。这也是工伤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的体现。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适用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1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发生的原因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造成人身损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同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大家在遇到人身损害时要及时提出赔偿,不要错过起诉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