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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
“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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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职”,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的中止。所谓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暂时停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劳动法》未作出规定。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停薪留职”的规定,原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理由是:第一、如果把“停薪留职”视为劳动合同的中止,原意的“停薪留职”只是企业停止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保留其公职,即保持着劳动关系。既然劳动关系存在,就应视为该职工依然是原单位的一名正式职工,单位就应当为“停薪留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停薪留职”人员虽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但每月按双方协议缴纳管理费。参照1983年6月11日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人员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20%,“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因此,“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协议按月(或定期)向原单位缴纳了管理费和劳动保险基金的,企业也应当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得拖欠或拒交。
如果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目前,以个人名义只能办理养老与医疗保险。
根据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应该在员工的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也由单位统一扣缴。由于停薪留职员工的劳动关系仍然保留在原单位,所以应该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然,停薪留职是中国改革中出现的过渡性行为,随着劳动用工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深入改革,停薪留职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 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呢具体的标准为:停薪留职一年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停薪留职一年以上的,原月缴费工资低于本企业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满一年后可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缴费工资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仍按原缴费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职工也可以与单位约定,由自己承担支付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由单位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当然,经企业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限届满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其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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