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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
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缴存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有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死亡提取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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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人员的公积金家属可以提供法院的判决,代表销户提取。家属应当将职工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籍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在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特殊条件的,如果是外地员工是需要有单位盖章的提取单和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如果没有手续的话是不能提取的,需要员工回原公司进行办理才能提取。材料: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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