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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如果派出所不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
主张诈骗派出所可能不会立案的,属于经济纠纷。你可以委托律师清收债务,以a与b夫妻两作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你手上的发货单很重要,注意保存,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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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已经承认诈骗而派出所不立案的,当事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
备案程序包括三个部分:备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备案材料的接受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接受。这是备案程序的开始。 1、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者材料的接收和收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的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属于自己管辖且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二、立案材料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检查和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是否发生犯罪事实,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奠定基础。三、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处理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一)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二)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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