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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处理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2、责令当...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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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处理流程:在交通事故发生时,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对事实以及成因有无争议: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公共设施受损的应当立即报警,并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1)其中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索赔(2)如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A、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B、调解达成协议的应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自行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若经协商为达成协议立即报警,并按有争议事态流程处理),并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为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达成协议履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3、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是的。一、的简易程序(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可适用简易程序;(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2)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的规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6)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击者应记清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向附近的巡逻、值勤民警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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