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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问题的判决是正确的,你的比喻是不恰当的。原审法院调解书是不恰当的。同时你们的调解书处理的是婚姻关系,而女方另案起诉的是抚养权纠纷不...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关于抚养权的判决文书中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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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法院的判决书,我真想一死了之。法院完全是按照原告,我丈夫的意愿判决的。房子归他,孩子归他,我每月出200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我现在是一无所有了,孤苦伶仃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给法官看了你们发给我的意见和建议,法官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对问题的看法有这么大的区别。我上诉后,如还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该怎么办?他有权有势,就可以为所欲为吗?理在哪里?法在哪里?
1、一审判决有没有过上诉期?如果已经过了上诉期,一审判决就已经生效,不存在上诉的可能性。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您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法院会去执行对方的财产。 2、如果没过上诉期,一方上诉,另一方没上诉的,法官只会审理上诉人的请求,您上诉,对方没上诉的,法官就会只会考虑是否要在一审2000元的基础上多加一点抚养费。对方上诉,您没上诉的,法官只会考虑要在一审2000元的基础上减少一点抚养费。双方都上诉的,法官会同时考虑这两个问题。
离婚后,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如对方不宜抚养子女或者自身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此时需应另行向法院起诉。按照最高院相关意见,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支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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