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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在包工程的时候有审查承包人有没有资质的义务,如果你方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那么你方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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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有资质的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如果你属于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您本人对次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和保险限额内赔付,如有不足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如果存在过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您和公司之间的承包协议上是否有关于赔偿事项的责任承担的约定,要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决定您是否承担责任。
包工头和你们如果是雇佣关系,包工头如果没有建筑资质(一般以建筑公司名义签定合同是有资质)你们和包工头对雇工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都有义务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如果雇工有重大过失,雇主可以向其追偿部分。如果包工头和你们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你们不承担责任。可以为你提供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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