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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得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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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创造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获得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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