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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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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苯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 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450g,可能要判10年以上。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的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大麻油、大麻脂、大麻叶、大麻烟、可卡因、吗啡、度冷丁(杜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咖啡因、罂粟壳。 新型毒品包括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麻古等。 鸦片 鸦片又称“阿片”,俗称“大烟”、“鸦片烟”、“烟土”等,是英文名Opi m的音译,来自于鸦片罂粟。鸦片有生鸦片和熟鸦片之分。鸦片罂粟(以下简称罂粟)是两年生草本植物,每年初冬播种,春天开花。其花色艳丽,有红、粉红、紫、白等多种颜色,初夏罂粟花落,约半个月后果实接近完全成熟之时,用刀将罂粟果皮划破,渗出的乳白色汁液经自然风干凝聚成粘稠的膏状物,颜色也从乳白色变成深棕色,这些膏状物用烟刀刮下来就是生鸦片。生鸦片有强烈的类似氨的刺激性气味,味苦,长时间放置后,随着水分的逐渐散失,慢慢变成棕黑色的硬块,形状不一,常以球状、饼状或砖状出售。 吗啡 吗啡是鸦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含量约10-15%),1806年法国化学家F·泽尔蒂纳首次从鸦片中分离出来。他用分离得到的白色粉末在狗和自己身上进行实验,结果狗吃下去后很快昏昏睡去,用强刺激法也无法使其兴奋苏醒;他本人吞下这些粉末后也长眠不醒。据此他用希腊神话中的睡眠之神吗啡斯(Morph s)的名字将这些物质命名为“吗啡”。 纯净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结晶或粉末,难溶于水,易吸潮。随着杂质含量的增加颜色逐渐加深,粗制吗啡则为咖啡似的棕褐色粉末。在“金三角”地区,吗啡碱和粗制吗啡又称为“黄皮”、“黄砒”、“1号海洛因”等,在非法买卖中,“黄皮”论“个”数进行交易,每个重1公斤。非法生产的吗啡一般被制成砖块状。东南亚的产品有“999”、“AAA”、“OK”等商标,呈白色、浅黄或棕色。鼻闻有酸味,但吸食时有浓烈香甜味。滥用吗啡者多数采用注射的方法。在同样质量下,注射吗啡的效果比吸食鸦片强烈10-20倍。 医用吗啡一般为吗啡的硫酸盐、盐酸盐或酒石酸盐,易溶于水,常制成白色小片状或溶于水后制成针剂。其药理作用有: (1)强烈的麻醉、镇痛作用。吗啡的麻醉、镇痛作用是自然存在的任何一种化合物无法比拟的。它的镇痛范围广泛,几乎适用于各种严重疼痛包括晚期癌变的剧痛,一次给药镇痛时间可达4-5小时,并且镇痛时能保持意识及其他感觉不受影响。此外还有明显的镇静作用,能消除疼痛所引起的焦虑、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显著提高患者对疼痛的耐受力。 (2)吗啡能抑制大脑呼吸中枢和咳嗽中枢的活动,使呼吸减慢并产生镇压咳作用。 (3)吗啡作用于心血管系统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及心动过缓。 (4)对胃肠道平滑肌、括约肌有兴奋作用,使它的张力提高,蠕动减弱,因此有止泻和治便秘的效果。 吸食吗啡对神经中枢的副作用表现为嗜睡和性格的改变,引起某种程度的惬意和欣快感;在大脑皮层方面,可造成人注意力、思维和记忆性能的衰退,长期大剂量地使用吗啡,会影起精神失常的症状,出现澹亡和幻觉;在呼吸系统方面,大剂量的吗啡会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吗啡的极易成瘾性使得长期吸食者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对吗啡产生严重的依赖性,造成严重的毒物癖,从而使吗啡成瘾者不断增加剂量以收到相同效果。 吸食吗啡的戒断症状有:流汗、颤抖、发热、血压高、肌肉疼痛和挛缩等。 冰毒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又称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素,为纯白色晶体,晶莹剔透,外观似冰,俗称“冰毒”,吸、贩毒者也称之为“冰”。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冰毒最早由日本人发明。二次大战时,日本侵略者给士兵服用冰毒以提高战斗力。50年代在我国叫“抗疲劳素片”,1957年在重庆曾出现过吸食冰毒的成瘾人群。1962年,在山西、内蒙古等地也发生过滥用的问题。后来国家禁止了去氧麻黄素的生产、销售与使用。 麻黄草冰毒属于苯丙胺类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苯丙胺药物强烈的兴奋作用使它们刚应用于临床不久就开始被滥用。从1932年起就有人为寻求感官刺激而吸食安非他明。冰毒(甲基安非他明)虽然问世较晚,但是它见效快、药效维持时间长的特点使它蔓延速度极快。1996年11月25日联合国禁毒署在上海召开的国际兴奋剂专家会议上,一致认为苯丙胺类兴奋剂将逐步取代本世纪流行的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常用毒品,成为21世纪全球范围滥用最为广泛的毒品。 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滥用者会处于强烈兴奋状态,表现为:不吃不睡、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不讲道理、偏执狂、妄想、幻觉和暴力倾向。苯丙胺使用过量会产生急性中毒,通常表现为不安、头昏、震颤、腱反射亢进、话多、易激惹、烦躁、偏执性幻觉或惊恐状态,有的会产生自杀或杀人倾向。可出现心血管病症状如头痛、寒战、面色苍白或发赤、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血压升高、血压降低或循环性脱虚;还可出现肠胃功能障碍如口干、口中有金属味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绞痛;严重的可产生惊厥、脑出血、昏迷致死。慢性中毒可造成体重减轻和精神异常(即苯丙胺精神病,或称妄想障碍,出现幻觉、妄想状态,酷似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同时,也会发生其他滥用感染合并症,包括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和性病、爱滋病等。 我国不生产苯丙胺类药物,也严禁在临床上使用。我国所有涉及苯丙胺类毒品的案件无一不与境外的贩毒集团有关。近几年来我国广东、福建等地的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港、台毒品犯罪集团在大陆非法生产、走私和销售冰毒的案件,缴获了大量毒品、半成品及化学配剂,捣毁了设在我东南沿海省市的多个地下冰毒加工厂(点),给国际制、贩冰毒的犯罪活动以有力的打击。吸食冰毒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一旦断药,会出现戒断症状。用药后精神兴奋、性欲亢进,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 大麻 大麻在我国俗称“火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雌雄异株,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有野生、有栽培。大麻的变种很多,是人类最早种植的植物之一。大麻的茎、竿可制成纤维,籽可榨油。作为毒品的大麻主要是指矮小、多分枝的印度大麻。大麻类毒品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THC)。 大麻类毒品分为三部分: (1)大麻植物干品:由大麻植株或植株部分晾干后压制而成,俗称大麻烟,其中THC含量约0.5-5%左右。 (2)大麻树脂:用大麻的果实和花顶部分经压搓后渗出的树脂制成,又叫大麻脂,其THC的含量约2-10%。 (3)大麻油:从大麻植物或是大麻籽、大麻树脂中提纯出来的液态大麻物质,其THC的含量约10-60%。 大麻植物 大量或长期使用大麻,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1)神经障碍。吸食过量可发生意识不清、焦虑、抑郁等,对人产生敌意冲动或有自杀意愿。长期吸食大麻可诱发精神错乱、偏执和妄想。 (2)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滥用大麻可使大脑记忆及注意力、计算力和判断力减退,使人思维迟钝、木纳,记忆混乱。长期吸食还可引起退行性脑病。 大麻成品 (3)影响免疫系统。吸食大麻可破坏机体免疫系统,造成细胞与体液免疫功能低下,易受病毒、细菌感染。所以大麻吸食者患口腔肿瘤的多。 (4)吸食大麻可引起气管炎、咽炎、气喘发作、喉头水肿等疾病。吸一支大麻烟对肺功能的影响比一支香烟大10倍。 (5)影响运动协调。吸食大麻过量时可损伤肌肉运动的协调功能,造成站立平衡失调、手颤抖、失去复杂的操作能力和驾驶机动车的能力。 海洛因 海洛因即二乙酰吗啡,鸦片毒品系列中最纯净的精制品,是目前我国吸毒者吸食和注射的主要毒品之一。1874年英国化学家C·莱特在吗啡中加入冰醋酸等物质,首次提炼出镇痛效果更佳的半合成化衍生物二乙酰吗啡即海洛因。海洛因为白色粉末,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盐酸海洛因易溶于水,其溶液无色透明。海洛因进入人体后,首先被水解为单乙酰吗啡,然后再进一步水解成吗啡而起作用。因为海洛因的水溶性、脂溶性都比吗啡大,故它在人体内吸收更快,易透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强烈的反应,具有比吗啡更强的抑制作用,其镇痛作用亦为吗啡的4-8倍。最初的海洛因曾被用作戒除吗啡毒瘾的药物,后来发现它同时具有比吗啡更强的药物依赖性,常用剂量连续使用两周甚至更短即可成瘾,由此产生严重的药物依赖。 目前国际上对毒品的排列分为十个号,主要是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安非他明、致幻剂等十类,其中海洛因占据第三、第四号,即三号毒品和四号毒品,因此世界上人们普遍称之为“三号海洛因”、“四号海洛因”。由于这样的习惯叫法使人们误以为还有一、二号海洛因,实际是吗啡或吗啡盐类。 三号海洛因又称为“香港石”、“棕色糖”、“白龙珠”等,是将盐酸吗啡经化学过程产生二乙酰吗啡后,再添加大量的稀释剂(如士的宁、喹咛、莨菪碱、阿斯匹林、咖啡碱等)而制成的颗粒状毒品,有时也有粉末状的,颜色从浅灰色到深灰色。三号海洛因中二乙酰吗啡和单乙酰吗啡的总含量一般为25%-45%,咖啡因含量在此30-60%,一般有掺假。四号海洛因是在盐酸吗啡经乙酰化反应后不对其进行稀释,而是提纯,然后经过沉淀,予以干燥。其中二乙酰吗啡含量一般在80%以上,最高可达98%,纯的或高纯的四号海洛因是一种白色、无味、透明的粉末,且非常细腻以致擦在皮肤上会消失。但如果制造不好则会呈现浅黄色、粉红色、沙色或棕色的粗糙粉末甚至是颗粒状。目前国际上对毒品海洛因的鉴定只定性不定号。 海洛因可用鼻嗅、吸食、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其中后两种方法较常见。据测定,海洛因对人体的毒性是吗啡的五倍以上,吸食海洛因二次后,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依赖。海洛因的戒断症状一般表现为:焦虑、烦躁不安、易激动、流泪、周身酸痛、失眠、起"鸡皮疙瘩"、有灼热感、呕吐、喉头梗塞、腹部及其他肌肉痉挛、失水等。还出现神经质、精神亢奋、全身性肌肉抽搐、大量发汗或发冷,男性还会出现自发性的阴茎勃起甚至射精,或二者兼而有之。海洛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瞳孔缩小如针孔,皮肤冷而发黑,呼吸极慢,深度昏迷,呼吸中枢麻痹,衰竭致命。海洛因吸毒者极易发生皮肤菌的感染,如脓肿、败血症破伤风、肝炎、艾滋病等,甚至会因急性中毒而死亡。 我国海洛因来源的主要毒源地是位于老挝、泰国、缅甸三个国家接壤的“金三角”地区。 K粉 K粉是氯胺酮的俗称,英文Ketamine,属于静脉局麻药,临床上用作手术麻醉剂或麻醉诱导剂,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潜力。近年来在一些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发现了氯胺酮的滥用现象。2001年5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局将氯胺酮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度冷丁 度冷丁学名哌替啶,又称作唛啶、地美露。其盐酸盐为白色、无嗅、结晶状的粉末,能溶于水,一般制成针剂的形式。作为人工合成的麻醉药物,度冷丁普遍地使用于临床,它对人体的作用和机理与吗啡相似,但镇痛、麻醉作用较小,仅相当于吗啡的1/10--1/8,作用时间维持2—4小时左右。毒副作用也相应较小,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均较轻微,对呼吸系统的抑制作用较弱,一般不会出现呼吸困难及过量使用等问题。 度冷丁的滥用是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毒品问题之一。据上海戒度康复中心的调查,部分人是从治疗某些疾病而逐渐上瘾的,但大多数吸毒者滥用度冷丁只是为了追求感官刺激。 度冷丁有一定的成瘾性,连续使用1--2周便可产生药物依赖性。研究表明,这种依赖性以心理为主,生理为辅,但两者都比吗啡的依赖性弱。停药时出现的戒断症状主要有精神萎靡不振、全身不适、流泪流涕、呕吐,腹泻、失眠,严重者也会产生虚脱。 摇头丸 “摇头丸”是安非他明类衍生物,是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的片剂,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 “摇头丸”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感情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幻觉和暴力倾向等。该毒品现主要在迪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口服形式被一些疯狂的舞迷所滥用。 MDMA、MDA等既具有三甲氧苯乙胺的致幻作用,也具有苯丙胺的兴奋作用。近一、两年来,MDMA等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滥用问题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日益突出,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成为一些暴力、强奸案件的诱发原因。因此类毒品服用后不仅有强烈的兴奋作用,而且会出现一定的幻觉、性冲动,造成行为失控,所以在这些地区俗称“摇头丸”、“快乐丸”、“劲乐丸”、“狂喜”、“忘我”、“疯药”、“强奸药片”等,也有按药片、药丸的不同颜色和上面的不同图案、字母称为“蓝精灵”、“白天使”、“蝴蝶”等。自1996年以来,MDMA等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已传入我国,传播速度很快,在云南、广东、上海、福建、浙江、北京等地都已相继发现此类毒品。 麦司卡林 在墨西哥北部与美国西南部的干旱地带生长着一种仙人掌,当地人称之为皮约特(Peyote)。它的种籽、花球碾成粉末口服后能产生强烈的幻听、幻视作用。 麦司卡林学名三甲氧苯乙胺,是苯乙胺的衍生物。服用2-3小时后出现幻觉,幻觉可持续七、八小时甚至十二小时以上。吸食麦司卡林的危害主要是导致精神混乱,服用者若发展为迁移性精神病,还会出现暴力性攻击及自杀、自残等行为。 美沙酮,又作美散痛,也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药品。其盐酸盐为无色或白色的结晶形粉末,无嗅、味苦,溶解于水,常见剂型为胶囊,口服使用。美沙酮在临床上用作镇痛麻醉剂,止痛效果略强于吗啡,毒性、副作用较小,成瘾性也比吗啡小。 近年来,在我国沿海地区已多次出现非法服用美沙酮的吸毒者,特别是一些原来吸食、注射海洛因或度冷丁的人,一旦中断药物供应出现强烈的戒断症状,便会服用美沙酮替代。口服美沙酮可维持药效24小时以上,但由于它的作用比海洛因弱,故只要能重新获得海洛因,这些吸毒者又会转而复吸海洛因。 学名苯甲酸钠咖啡因,是由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以近似1:1的比例配制而成的。其中咖啡因起兴奋神经作用,苯甲酸钠起助溶作用以帮助人体吸收。 安纳咖作为兴奋型的精神药品,临床上用于治疗中枢神经抑制以及麻醉药引起的呼吸衰竭和循环衰竭等症,它通过兴奋中枢神经调节大脑皮层的活动。安纳咖还有一定的解热镇痛作用。 长期使用安纳咖除了会产生药物耐受性,需要不断加大用药剂量外,也有与咖啡因相似的药物依赖性和毒副作用,因此也是受管制的精神药品,非法制造、贩卖安纳咖同样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在山西运城、内蒙包头等地已有多名非法制造、贩卖安纳咖的罪犯以制贩毒品罪被处以重刑。 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 黑麦是一种经济价值很高、广泛分布于欧亚大陆的农作物,在我国东北、西北也有栽种。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利用麦角中所含的麦角胺、麦角新碱,首次合成了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ysergids,简称LSD),是一种无色无嗅无味的液体,属于半合成的生物碱类物质。 LSD是已知药力最强的迷幻剂,极易为人体所吸收。吸毒者服用该药30--60分钟后就出现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瞳孔放大等反应,2—3小时左右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对周围的声音、颜色、气味及其它事物的敏感性畸型增大,对事物的判断力和对自己的控制力下降或消失。此时,在生理上常伴有眩晕、头痛及恶心呕吐等症状。 LSD要在肝内代谢,通过肠道排出体外。当药效消失、迷幻期结束后,吸毒者往往会感到严重的忧郁,有些人还会出现幻觉重现的现象。对这种现象的恐惧性反应有时会导致自杀行为。LSD会使服用者产生顽固的心理依赖性,长期服用也会出现药物耐受性以致服用量不断加大。 长期或大量服用LSD除了使记忆力受到损害,并出现抽象思维障碍外,还有相当严重的毒副作用,会大量杀伤细胞中的染色体,携带着遗传基因的染色体被大量破坏将导致孕妇的流产或婴儿的先天性畸型。 盐酸二氢埃托菲 这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强镇痛药,主要用于晚期癌症病人缓解剧痛。该药对人体的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250--1000倍,同时也产生很强的的心理依赖性。据北京医科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报道,盐酸二氢埃托菲的精神、心理依赖性至少比海洛因大100倍,而且其耐受性形成快,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增长很快,因此该药在具有极强镇痛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很大的毒副作用。 盐酸二氢埃托菲有片剂及针剂两种剂型,在临床上推广、应用不久就出现了滥用的问题。一些患者在使用该药治疗2—3天后就吵闹着要药,甚至还发展到偷抢、威逼等行为。1992年这种现象还仅在个别省区发现,但到1995年初已扩展到北京、天津及东北,西南的10多个省区。 该药的滥用方式有烫吸、口服、舌下含服及注射等,服用量少但见效快。舌下含服l一2片仅十余分钟就产生作用,注射用药则见效更快。因此该药的滥用也就很快从癌症患者、海洛因吸毒者发展到没有病痛、仅为消除疲劳甚至追求刺激的人。随着每次用药量的加大、用药次数的增多会出现中毒死亡的情况。 苯环已哌啶(PCP) PCP也称作普斯普剂,是一种有麻醉作用的致幻类药物。1956年由美国底特律一个化学实验室首次合成。PCP通过影响人的大脑及中枢神经活动对人体产生多种作用。小剂量服用会出现与大多数抑制剂相似的镇静效果;中等剂量服用则产生感觉障碍,表现为痛觉缺失或感觉缺失现象;如果大剂量服用PCP将产生幻觉和惊厥、昏迷甚至死亡等急性中毒症状。大剂量用药后1--2小时,吸毒者开始出现情绪不稳、兴奋躁动、失去痛感、神经麻木、并自感失重,继而注意力不能集中,产生思维障碍,逐渐出现幻觉,有的还因此导致进攻行为或自残行为。资料表明,由服用PCP而引起的自杀、杀人等行为较之其它致幻剂要多得多。 服用PCP后因思维混乱、感觉迟钝、判断力和自控力下降引起的死亡人数要远比这种毒品本身的化学毒性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多,而且很多死亡原因在常人看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服用者因思维混乱、自控力太差而溺死在浅水滩中;因感觉迟钝、痛感消失又无力辨别方向而在完全可以逃生的火灾事件中被活活烧死等等。在生理上,吸食、注射PCP者有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眼球震颤、复视等症状。象其它致幻剂一样,PCP有一定的心理依赖性,但未发现有生理依赖性。 可卡因 可卡因俗称“可可精”,学名苯甲酰甲荃芽子碱,是1860年德国化学家尼曼(Alert Niemann)从古柯叶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最主要的生物碱,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其盐类呈白色晶体状,无气味,味略苦而麻,易溶于水和酒精,兴奋作用强,也是一种局部麻醉剂,它对人体有两种作用: (1)能阻断神经传导,产生局部麻醉作用,对眼、鼻、喉恶粘膜神经的效果尤其明显,因此在早期曾被广泛用于眼、鼻、喉等五官的外科手术中作为麻醉剂。但由于可卡因盐酸盐的不稳定性,表面局部麻醉会引起角膜混浊,因此现在在临床上已经用新的、毒副作用更小的麻醉药取代了可卡因。 (2)可卡因通过加强人体内化学物质的活性刺激大脑皮层兴奋中枢神经,并继而兴奋延髓和脊髓,表现为情绪高涨、思维活跃、好动、健谈,能较长时间地从事紧张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甚至胜任繁重的、平时不能承担的工作。尤其危险的是服用可卡因具有一定的攻击性。 可卡因能使呼吸加深、加快,换气量增大,同时心率也加快,心脏收缩力加强,血管平滑肌松弛,对肺血管、冠状动脉等全身血管都有程度不同的扩张作用,对支气管平滑肌、胆道和胃肠平滑肌也有一定的舒张效应。 吸食可卡因可产生很强的心理依赖性,长期吸食可导致精神障碍,也称可卡因精神病。易产生触幻觉与嗅幻觉,最典型的是皮下虫行蚁走感,奇痒难忍,造成严重抓伤甚至断肢自残,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暴力或攻击行为。长时间大剂量使用可卡因后突然停药,可出现抑郁、焦虑、失望、易激惹、疲惫、失眠、厌食。长期吸食者多营养不良,体重下降。 鸦片及大麻系列毒品均属于麻醉、抑制剂类(其中鸦片类毒品表现形式为先兴奋后抑制,大麻类毒品大剂量使用时有致幻作用),吸食或注射后能麻醉神经、松弛肌肉,使人委靡不振、欲醒不能。而古柯、可卡因类毒品则属于兴奋剂,进入人体后能使脉搏、心率加快,血压及体温升高,精神亢奋。 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北部和中部,生长着一种热带山地的常绿灌木----古柯树,性喜温暖、潮湿,株高约2-4米,树叶茂密,叶片长3-7厘米,呈长椭圆形,边缘光滑,其形状和味道均类似茶叶。古柯树花小,每朵5瓣,花色黄白。果实呈红色,核内含一枚种籽。古柯树根系发达,生命力强,每年可采摘古柯页3-4次,一般在3月、6月、9月、及11月采摘,每棵树约可采摘40年。 早在5000年前这种植物就出现在厄瓜多尔一带,被安第斯山的土著居民——古印第安人奉为“圣草”,因此他们自古以来就有咀嚼古柯页的习惯,籍次提神醒脑,消除疲劳,增加力量;还用以御寒、治病、减轻胃痉挛、风湿、头痛等引起的不适。为了减少古柯叶的苦味,他们常常把古柯叶和石灰、植物灰或贝壳灰混合后咀嚼,在登山时尤其如此,以消除或减轻高山反应的症状。早期拒绝古柯叶曾是王族的特权,16世纪后才普及到一般平民,包括西班牙的移民。现在它已是土著文化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90%的印第安人至今仍保持着这一嗜好,同时也逐渐成为阿根廷西北部、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和亚马逊河谷等地约800万人的日常习惯。 咖啡因 咖啡因是从茶叶、咖啡果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生物碱,适度地使用有祛除疲劳、兴奋神经的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但是,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特别是它也有成瘾性,一旦停用会出现精神萎顿、浑身困乏疲软等各种戒断症状,虽然其成瘾性较弱,戒断症状也不十分严重.但由于药物的耐受性而导致用药量不断增加时,咖啡因就不仅作用于大脑皮层,还能直接兴奋延髓,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损害肝、胃、肾等重要内脏器官,诱发呼吸道炎症、妇女乳腺瘤等疾病,甚至导致吸食者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因此也被列入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范围。 滥用咖啡因通常也有吸食和注射两种形式,其兴奋刺激作用及毒副反应、症状、药物依赖性与苯丙胺相近。 我国巳破获多起境内外贩毒分子互相勾结把咖啡因走私出境到“金三角”地区的案件。目前我国咖啡因的合法生产大于合法需求,流人非法渠道的情况较为严重。 “麻古”系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冰毒,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服用后会使人体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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