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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男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毕竟现在唯一凭据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婚前购买的这个房子一定义上来说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房款全额由男...
1、对于女方的出借款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视为共同债务,事实上女方的借款行为并没有用于家庭消费,纯粹地是以家庭的名义借钱给他人(女方弟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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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的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的原、被告地位是平等,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并不是负担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2、如果夫妻没有共同财产,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名义所借的钱(婚前)用于双方共同开支,离婚后女方理应承担一半的偿还责任;3、车辆一般应认定为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男方的支出可视为债务,离婚时,女方应作适当的补偿;4、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应由女方直接抚养为宜,但男方应负担孩子所需抚养费的一半;5、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6、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对于女方的出借款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视为共同债务,事实上女方的借款行为并没有用于家庭消费,纯粹地是以家庭的名义借钱给他人(女方弟弟),这种行为不能绝对地僵硬地定性为共同债务,否则对男方过于不公平。2、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买房和装修的行为均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就已经完成,既然当时还没有婚姻关系,则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按照婚前出资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但这里涉及到该房可能不属于普通的商品房。3、女方现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如果房屋是以女方和学校特定的关系而成立的福利房的话,男方没有权利获得该房。4、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继续请求法院分割。
1、对于女方的出借款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视为共同债务,事实上女方的借款行为并没有用于家庭消费,纯粹地是以家庭的名义借钱给他人(女方弟弟),这种行为不能绝对地僵硬地定性为共同债务,否则对男方过于不公平。2、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买房和装修的行为均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就已经完成,既然当时还没有婚姻关系,则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按照婚前出资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但这里涉及到该房可能不属于普通的商品房。3、女方现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如果房屋是以女方和学校特定的关系而成立的福利房的话,男方没有权利获得该房。4、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继续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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