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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资料: 单位参保: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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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按照企业、机关事业和军队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1-6级伤残军人门诊医疗支付结算表(一式两联),住院医疗支付结算表(一式三联)的要求,按月填报基础资料及相关数据。 2、医院每月1-8号、单位每月9-16号(节庆顺延)由单位经办人将上月或当月的申报资料交离休干部医疗费拨付窗口,经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办理资料: 1、门诊或住院发票 2、医保局专用处方、医院处方、治疗单、检查单、病历或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日清单) 3、门诊或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门诊一式两联住院一式三联)。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资料: 单位参保: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费用:不收费电话查询: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028-87706251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618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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