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江苏省的婚假是31013天,其中后面10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1·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女工人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限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限定生育娃儿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限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限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限定假期内照发薪水,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限定的假期。以上女工人产假(两者相加),一共为128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