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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被起诉应当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要求的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属于高利贷。 只要证明是高利贷,债务人只能偿还本金和合理部分利息。债务人暂时...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现在要准备应诉 你先不要着急,高利贷的高利息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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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内都是合法的。 其实个人借款之间的利息可以随意约定,即使很高也是可以的!只是在对方不愿意支付的情况下,一旦牵扯到打官司的话,那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付。4倍以内的部分还是要支持的。简单地讲,如果你们约定年息40%。那如果到了法院,那法院法院大概就支持16%。但如果对方自愿给你40%,那也就无所谓了!
第一、国家并没有打击高利贷的政策或者法规,仅仅只是在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四倍时,对于超过四倍的部分利息不予支持。 第二、虽然你们借款期限约定为一个月,另外没有特别约定担保期限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到保责任的期限是借款期限期满后6个月,所以在你没有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对还款期限重新约定的情况下,在担保责任期限内你仍旧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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