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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 2.限制或者禁止其进行高消费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 2.限制或者禁止其进行高消费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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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法院可以直接拍卖; 2、查封、冻结账户; 3、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4、禁止八类高消费; 5、会被限制买房、出境; 6、养老金可直接从账户上划扣。
到去进行起诉这样是最有效的。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用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 2、收集主张过债权的证据。也就是你曾催过债的证据。这是为了防止欠债人以借款过了2年诉讼时效为借口抵赖不认。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这是为了判决后如果仍不还钱,有利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 2.限制或者禁止其进行高消费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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