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94年2月2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能就不属于家庭暴力。应该直接报警处理。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其他人实施人身侵害。达到轻微伤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会,但是可以起诉财产和子女抚养。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有两种:1。一种是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婚姻登记,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2、另一种是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也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登记。
1.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2.《民法典》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关系,只属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