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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外,各省、市、自治区招警考试规定不尽相同。招警考试是国家对公安队伍警力资源的补充。一般是以省份为单位,面向社会统一招考...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可以考警察:1、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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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要想成为正式警察,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过招考程序。如: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前、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前、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学历和专业:综合管理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专业;执法勤务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安类、公安技术类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安全监察方向)人员,特警职位一、二、四、五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特警职位三学历放宽至中专(高中)。
需要的。凡是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都需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就是对人体适应环境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进行检测和评价,包括对人体以增进健康和提高基本活动能力为目标的检测和评价,以及以人体在体育比赛中的竞技能力为目标的检测和评价。目前全国各地的体能测评项目没有统一,各个省份的测试项目不一样,不过长跑是必测项目。
第四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第五条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第七条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统一制定。第八条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间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警察。第九条公安机关确需从公安警察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第十条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统一制定。第十一条各级公安机关拟录用的人民警察,由用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公安部录用人民警察,报人事部备案;(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录用人民警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录用人民警察,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四)县(市、旗)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由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县(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第十二条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进入公安警察院校接受三个月以上的公安专业培训。经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第十三条在本办法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执行。第十四条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本办法录用人民警察的,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公安机关不予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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