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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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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理应适用前述法律的规定。然而,究竟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还是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法院。对此,本律师通过代理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总结出如下几点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确定可供选择的管辖法院。例如:A某(郑州人)在郑州被B某(上海人)驾驶的大货车(车主为B某)撞伤。在该案中,A某即可选择在郑州(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在上海(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其次,比较具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在上述案例中,A某可对郑州和上海两地所适用的赔偿标准进行比较,看看哪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更高。 最后,结合自己的诉讼成本,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同样根据上述案例,A某在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必须综合考虑到上海法院起诉的诉讼成本问题,如果上海的赔偿标准远远高于郑州,则可选择在上海法院起诉;如果上海的赔偿标准和郑州相差不大,则可选择在郑州法院起诉。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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