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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
《》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有着明确规定。总结而言,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判令彩礼返还。但,返还彩礼的钱的额度,认定有不同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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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4月1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就是当事人请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应该返还。就是第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一般的彩礼是不予以返还的,除非有以上三种情况的话,彩礼才予以由女方返还给男方。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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