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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在重庆市涪陵区,工伤死亡职工必须火化,才可以办理丧葬费、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依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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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按照涪陵地区应该支付的项目及金额有:医疗费(凭发票,包括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一天乘以住院天数、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工资或者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根据受伤部位确定停工留薪时间,再乘以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如果劳动者愿意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3个月乘以2011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我是涪陵地区律师,具体赔偿额请来电详细叙述情况。
涪陵工伤十级,应当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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