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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不受理案件,必须搞清楚是不符合立案条件,还是符合立案条件,而法院拒绝立案?如果是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当然不会给立案;如果是后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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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常见的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二、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三、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除不予受理外,分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现役军人有外遇,看到什么程度。如果军人构成重婚,军人的配偶可以带着证据把军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军人重婚罪。法院如果判了军人重婚罪,军人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军人会被开除军籍的。如果军人没有构成重婚,军人的配偶可以选择与军人离婚,或者选择与军人促膝交谈,促使军人离开第三者,回归家庭。军事法庭不会审理军人只是出轨的事情。【2】军事法庭的立案范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的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国家审判体系的专门人民法院,受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领导,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军事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审判:1、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员、工人违反军人职责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军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3、受理遗弃伤员案、虐待俘虏案;4、教育军人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法规。【3】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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