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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否为另一方提供担保

2022-08-07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一般所负债务视为共同债务,本身需要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偿还。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双方婚前对于财产约定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情的,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无需共同偿还。 因此,在认清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下,另一方再做担保才能分清是否有意义。理论上说来,当然可以再由另一方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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