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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警告函;对于侵权行为和后果不是很严重,涉嫌侵权企业不是太大,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 2、以赔偿为目标;如果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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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编辑审稿、校对稿件这些工作都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只要不是内容上的修改,其他的,比如修改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这些是不用通知你的,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免费出版,从稿件编排,怎么设计封面、怎么设计版式,书名应该怎么取,这些都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而不仅仅是按照某个人的或者作者的意愿来弄。三个月的时间,对于一本不考虑市场的书来说,足够出版了。但免费出书,出版社要去卖书,要赚钱,就要花心思和时间。三个月可能不够。我曾参与过一本书书名定夺,反复斟酌考虑开会探讨几个星期都定不下来。所以你不用着急。
出书主要推行计划图书、合作出版、自费出版三种出版方式。其中,计划图书是我社主要出版业务。近年来,合作出版和自费出版业务增长较快,出版社推出了为学术作者、文学爱好者等服务的自费出版服务,实行作者自费出版、出版社宣传推广、代办发行、协助销售版权和一本起印、按需印刷等手段,降低自费出版成本,使大部分自费出版作者收回了自费出版成本,有一半的自费作者还开始有版税收入,筹划自费出版第二、第三本图书,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
1.目前大多数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写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出版、发行该作品。 【说明】在版权贸易日益频繁的今天,此款明显不合时宜。因为作者的书稿可以同时授权大陆以外的地区出版,如台湾、韩国甚至美国。这样,一部书稿可以卖好几份价格。 一般授权地区只针对某一特定领域,而不可泛称,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2.同样,还有这样的条款:“乙方拥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包括:电子出版物、中文简体版权、繁体海外版权及外文本等。” 【说明】在阅读形式日益多样的今天,此款有“斩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专有著作权所衍生出的权益很多,除上述所说的:“电子出版物、中文简体版权、繁体海外版权及外文本”外,还包括报刊转载权、文摘权、演绎展览权、播放表演权、广告租型权、俱乐部专销版权,以及摄制电影、电视、录象作品权,甚至包括新近出现的手机阅读、电子阅读权等众多权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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