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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出具借条日期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法定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中,是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1、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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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的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民间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交付。我国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据此可知,借贷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要对借款标的、用期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并且出借人要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这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贷关系才算产生。结算后他人出具借条属于代理关系。
1、借条只要有真实的签名或者按手印,都是有效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签名、盖章、按手印,不是必须要同时具备的,只要有其一即可,但为了保证不差错,多一个更有保障。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名义产权人事后不承认,真正出资购房人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委托代理关系和自己真正出资的事实,要想取回房产或收回购房款很难。 2,如果名义产权人在外面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并要求拍卖,到时真正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产。 4,如果银行最后查明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依据相关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合同。 5,如果名义产权人偷偷的出售该房产,购买(第三人)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此房产,真正出资购房人以后无法追回此房产,且若名义产权人将卖房款挥霍或卷走,真正出资购房人可能会财楼两空。 由于法律上首先推定房产证上的人是产权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要推翻法律上的这种推定,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同时还必须提供自己才是真正出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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