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三人是某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对该合伙人享有债权,同时又是合伙企业的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其债务。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损失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有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合伙人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超过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