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获知《》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由上级机关立即报告国务院卫...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原因是由其他环节引起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关主管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与其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裸装、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抽检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因快速检测结果错误给被抽查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下列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一)依照《》实施的情况;(二)责令停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三)查处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情况;(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联合公布。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具体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842人已浏览
878人已浏览
1,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