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上海市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根据沪工商标1996第446号《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一般是由省级工商局(包括部分市级工商局)认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一、初步判断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指陈其进行申请的优势和难点,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6、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三、正式申报 1、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四、需要时间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9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五、有效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一、申报条件 本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符合以下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的,可以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 1、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均满3年以上; 2、商标使用区域大,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3、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并能长时期保持稳定; 4、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5、商标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广、成效显著; 6、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作用; 7、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并拥有较广泛的销售地区。 二、申报流程 1、申请部门: 向申请单位所在地区县工商局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按照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2、申请材料: (1)根据填表说明,填写《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上交二份,申请人保留一份; (2)填写好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光盘一张; (3)按照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要求,提供近三年的举证材料,一式三份,上交二份,申请人保留一份。 3、审定过程: (1)初审: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条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认定委员会推荐; (2)复审:认定委员会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复审,需要调查核实的,委托上海市商标协会予以调查; (3)征询:认定委员会对申请认定的商标向行业组织、消费者协会,商标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方面征询意见; (4)审定:认定委员会召开上海市著名商标审定会议。审定著名商标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出席、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方为有效,每认定一个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应当制作《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表决书》; (5)公告:经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的,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认定书并公告;未予认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推荐单位及申请人。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一、初步判断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6、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三、正式申报 1、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四、需要时间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 4、受理:9月,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5月,发布文件,并通过媒体公告。五、有效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