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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共同债权债务做出处理并签订离婚协议,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意见】可以的,可以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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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由而陷入僵局。比如说:两方不能就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到共识,那么就必然会导致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商量也可能会导致两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小孩抚养、财产分配等一方均作发生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认可离婚。这样一来,婚仍然是离不成。因此离婚的时限恐怕就无底线了。如果有一方有意回避离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无论有无证据,只要一方坚决诉讼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允予离婚的。即使找不着另一方或另一方有意不来签字,法院也能够通过被告缺席流程裁判离婚。请参考5110
异地可以离婚。具体的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5、离婚协议书。
当然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再婚的,需要出具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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